常无忧坐在客房前的台阶上,醉眼朦胧的打了个酒嗝,血红色的袍子铺开一地锦华。
戚琯言猫着腰走过来,一把把常无忧的酒坛夺了过来,“受那么重的伤,还喝什么酒!”
戚琯言恶狠狠的盯了她一眼,昨天顾可卿告诉他,她的伤波及手臂。
且结疤,就算用回颜露也去不掉的时候,他心里也是咯噔一下,毕竟女人身上留疤不好,这常无忧不会就是因为这事儿借酒消愁的吧?
戚琯言仔细一想,便觉得常无忧分外可怜,于是开口劝导,“其实女人身上留点儿疤也没事。
只要遇见好人家,无论美不美,都能幸福一生的。”
常无忧闻言嗤笑一声,这小傻瓜还以为她是因为留疤来喝酒呢,她不过是嘴馋了而已,“我十二岁上战场,身上的疤,比你府里的女人都多,我从未在意过。”
常无忧笑了笑,“身为常家这一代的独苗,我也没什么好娇气的。”
“那时,便常有人说,女人当将军,我国的男人都死了吗?这种话,就连我爷爷手下的武将也说过不少。
那是年少气盛,便最厌恶这种话,打趴了几个武将,再说几句诸如:连女人都不如,你也配当将军?的话,就觉得十分解气。”
常无忧苦笑,“最后才知道,一个人的观念是很难改变的,无论我多努力,他们都不会把目光聚焦到我的功勋上,他们只在乎,我是个女人。”
戚琯言尴尬的笑了笑,“男人都这样,自己做不到的事,反而被一个女人做到,换了谁都会觉得羞耻。”
常无忧猛地抬头,一把将酒坛摔在地上,“去他妈的羞耻。”
戚琯言张了张嘴,还想再说什么,一转脸,却发现常无忧不见了踪影。
前方桃树林里传来木头折断的声音,戚琯言脸色一变,我的桃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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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忙奔过去,定睛一看,立马傻眼了,这一林的桃树最起码到了一半以上,“常无忧,你给本王停下!”
戚琯言吼了一声,低头去看那些被拦腰砍断的桃树,“你他妈知不知道,我种这一林桃树,种了十年!”
常无忧手一滞,停了下来,戚琯言不管三七二十一,冲上去就推了常无忧一把,常无忧完全没防备,一屁股坐在了地上,“常无忧,你闹够了没有?闹够了,就滚出我的王府好不好!”
话罢,就气冲冲的离开了,常无忧坐在地上,笑了笑,她又做错了。
【冲动是魔鬼,气可不能乱撒!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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