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路途,我心中没有理想,但是我心中永远有走不完的路。
小学三年级就开始有喜欢的男生,到现在还依旧记得他长了一双大眼睛,水汪汪的,很有个性,不是爱笑的那种男孩,不像我身边的小胖子同桌,去扫墓的时候不会和我手牵手一起走,不会在画图之后邀请我去鉴赏,因为他不是我同桌,他是别人同桌。
我不会像一个娇滴滴小女孩一样,喜欢谁就会到处宣扬,我不想把我的好感让班级里所有人都知道,更不想让他知道。
我的个性亦是张扬的,亦是平静的,有时喜欢吸引别人的目光,有时鄙视这样的人。
学校坐落在一个小村里,校园里有着很多马莲花,就是儿歌里唱的那种,马连开花二十一,二八二五六,二八二五七,二八二九三十一……
我们小时候最喜欢的课间游戏就是老鹰捉小鸡,我不喜欢当老鹰,因为我觉得当老鹰好凶哦,还被一大堆人排挤在外,好孤单。
我喜欢当小鸡,永远躲在别人后边,尤其有一群小伙伴的那种,大家一起在鸡妈妈的拥护下,被老鹰捉的嗷嗷叫,感觉刺激极了。
但是和我们一起玩的只有一个男生,但不是他,我猜如果是他我也就不会喜欢上他了,课上没有交流,课下不一起玩耍,即使我们是前后桌同学,我们毫无交集。
小时候普遍的现象是同桌间都会有一个人喜欢着另一个人,我忘记了和我牵着手的同桌什么时候转学了,也不知道我的同桌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小胖子。
也许不喜欢真的就不会放在心上,而我竟然丝毫不记得我的同桌去了哪。
或者跟随我的小男孩去了哪,成为了谁的同桌,开始了新的感情。
我的暗恋维持了一年还是两年我已经记不清楚,因为我忘记我是从哪个瞬间开始喜欢他的,不苟言笑,跟我毫无交集的男孩,从喜欢上就一直喜欢着,直到我的思念被距离盖过去。
距离是一道跨越不过去的难关,我们四年级就被分在两个班,我没有勇气变成一个喜欢他的小跟班。
那时候还小唯一能给自己的感情下定义的比喻就是,射线,两条射线相交之后便会越走越远。
人的一辈子还要走很多路,如果每个出现在我生活中的人,都能留给我独家的记忆,那我们的人生便是丰富多彩的了,正是因为小小年纪就可以看懂人情世故,我才能在充满风景的路上,边走边看,像是欣赏后就继续走的行人。
那时候还小,可是记忆那么深,看来还是喜欢过的,小时候的喜欢就是简单到,不求回报,简单的希望看到喜欢人的笑脸,如果是因为我笑就更好了,因为他开心我也开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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